1、学院院务会议是研究讨论学院教学、科研及行政管理等日常工作的会议。
2、学院院务会议成员由学院党政领导、院工会主席、系(室)主任、学院办公室主任、教学办主任、学工办主任等组成。会议由院长召集并主持,列席会议人员由院长和书记商定。
3、学院院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,必要时可随时召开。议题由院长与书记商量提出,也可先由分管副院长提出,经院长与书记商量后,由院长确定。会议议题和开会时间要提前通知与会人员。
4、学院院务会议所涉及的重要问题经集体讨论后,由院长在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作出决定。
5、学院院务会议的议事范围:
(1)研究讨论学院贯彻落实学校各项决定的工作意见、措施。
(2)研究落实学院发展规划、年度工作计划、学期工作安排具体措施。
(3)讨论学院教学、科研、学科建设、师资队伍建设、实验室建设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、人员出国交流进修培训等具体事宜。
(4)听取学院分管教学、科研等负责人的工作汇报,进行工作督促、检查。
(5)研究落实学院德育及学生教育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工作。
(6)研究落实校党委、行政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院务委员会名单
主 任:戴 伟 王志民
副主任:施 旭 吴建兵 李 莎
委 员:(按姓氏笔划排序)
王志民 王怀兴 吴建兵 李 杰 李 莎
肖 旸 罗海峰 施 旭 胡 森 胡 颖 高 阳
谭 华 戴 伟